「煙自草木起,香隨天地行。」
中國香文化之源,遠可上溯至史前時期的火與氣之崇拜。人類在掌握火的同時,也發現焚燒植物能散發特殊氣味,既能驅蟲除穢,又能引發心靈安寧。這一經驗逐漸內化為儀式與精神層面的行為,為後世香文化奠定基礎。
一、火與氣的原初信仰
早在新石器時代晩期,中原地區的先民便已懂得以焚香草或樹脂作為祭祀儀禮的一部分。考古發現如河姆渡文化的灰燼層與陶爐遺址,顯示早期人類已嘗試以植物焚燒達致「祛穢、通靈」之效。此時的香尚屬自然之氣,未形成專門的香料體系。
隨著宗教意識的萌芽,「煙」的象徵意義日益增強。《山海經》所記「木之香者,焚之可以祛疫」,《楚辭・招魂》亦言「蘭膏明燭,華香滿室」,皆為早期焚香意象的文獻證據。此時香的用途,既具實用性(除臭、防疫),亦帶有精神性(通神、迎魂)。
二、香與禮制的形成(夏商周)
夏商周三代,香文化進入制度化階段。甲骨文與青銅器銘文中屢見「燎」「歆」
「饗」等字,反映祭祀儀式中「焚燎以達天」的觀念。香之為「氣」者,被視為人神之間的橋䖻,能「以氣通天,以香致神」。
周代禮制極重「馨香以薦」,《周禮・大宗伯》明定「以馨香祀神」,標誌焚香正式成為國家禮典的一部分。此時使用的香料多為本土芳草、蘭蕙與松柏脂類
,兼具實際與象徵意義。
三、異域香材的傳入(秦漢之際)
秦漢以降,隨著西域交通開闢,香料貿易漸興。張騫出使西域後,胡椒、乳香、沒藥、蘇合香等外來香材傳入中原,極大豐富了香文化的物質基礎。《史記・大宛列傳》與《漢書・西域傳》皆有記載。

四、香與宗教之結合
隨佛教東傳(東漢明帝永平年間),香文化進入新的精神層面。佛經中多有「香雲供佛」「香積如來」之說,焚香不僅為儀式,更成修行與供養之象徵。 道教亦吸納焚香之法,《太上洞玄靈寶昇玄步虛章》有「三焚九禮」之記,講求以香煙通天界,以香氣淨身心。香自此成為宗教生活不可或缺的媒介。
五、香具與技術之萌芽
戰國至漢代,焚香器具逐漸發展出專用形制。漢代青銅「博山爐」即為代表,其爐蓋呈山形,象徵仙山浮雲,煙霧繚繞如登蓬萊。出土於滿城漢墓的䦫金銅博山爐,兼具審美與宗教意涵,是香文化與藝術結合的典範。

六、香文化的思想基礎
中國香文化之所以能延續千年,根源於「氣」的哲學觀。自《易經》言「形而上者謂之道,形而下者謂之器」以降,香之為「氣」,既屬自然之流,又寓精神之道。焚香一事,乃「以形感神,以氣達意」,象徵天地、人心與神靈之間的共鳴。
焚香之初,為敬天;焚香之中,為修身;焚香之後,為悟道。香之道,起於煙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