薫弄香蔵錄, 薰弄文章, 香城博客, 香塵記-聽月香藏錄

香塵記|聽月香藏錄・卷一 第二節 上

馨,不只是一種氣味

第一件進入虞國的,不是軍隊

第一件進入虞國的,不是晉國的軍隊。是馬,是玉。

公元前六五八年,晉國大夫荀息向晉獻公提出一個辦法:把晉獻公珍愛的良馬與玉璧送給虞國,換取一條通往虢國的道路。馬,是屈地所產的一乘良馬;玉,是垂棘之璧。兩者都是晉國的珍寶。晉獻公捨不得。

荀息卻認為,只要虞國肯借出道路,寶物便不算真正送了出去:若得道於虞,猶外府也。

在荀息的計算裡,虞國不過暫時替晉國保管這些珍寶。只要晉國最後連虞國也一併取得,馬與玉仍會回到晉國手中。

晉獻公聽懂了。他真正顧慮的,並不是馬與玉能否打動虞公,而是虞國尚有一個宮之奇。

在《左傳》的敘述中,宮之奇尚未正式出場,他的名字已先成為晉國計劃中的障礙。晉獻公知道,虞國並非沒有人能看出借道背後的危險。荀息卻判斷,宮之奇即使看得明白,也未必能阻止虞公。

他認為宮之奇性情懦弱,未必能夠強力進諫;宮之奇又自幼與虞公一同長大,兩人太過親近,虞公未必重視他的意見。即使宮之奇開口勸阻,虞公也可能不聽。因此,荀息沒有打算除去宮之奇。

他押注的,是宮之奇縱然說對了,也無法改變虞公的決定。

荀息帶着良馬與玉璧來到虞國。他向虞公陳述晉、虢兩國的舊怨,又指控虢國侵擾晉國南部邊境,請求借路討罪。

虞公收下馬與玉,答應借道。他甚至不只准許晉軍通過,還提出由虞國先行出兵攻打虢國。原本只須借出道路的虞國,就這樣把自己的軍隊也放進了晉國的戰事。宮之奇曾經勸阻。虞公沒有聽從。

這年夏天,晉國的里克、荀息率軍與虞軍會合,攻陷虢國的下陽。第一次借道,沒有立即為虞國帶來災禍。

恰恰相反,眼前的一切都像是在證明虞公沒有判斷錯誤:晉國取得道路,虞國得到珍寶,兩國聯軍又攻下虢國的一處要地。宮之奇的警告沒有阻止出兵,也沒有在當年變成虞公看得見的後果。一場勝利,反而使危險顯得不像危險。

道路已經打開過一次。三年後,晉國再次來到虞國。這一次,宮之奇沒有再繞圈子:虢,虞之表也。虢亡,虞必從之。

虢國是虞國外面的屏障。虢國一亡,虞國便會跟着滅亡。宮之奇又以嘴唇與牙齒說明兩國的處境:

輔車相依,脣亡齒寒。嘴唇還在,牙齒便有所遮蔽;嘴唇一旦失去,牙齒便直接受寒。虞國與虢國未必彼此親愛,也未必沒有利益衝突。但虢國的存在,客觀上阻隔了晉國繼續向虞國推進。虞國若協助晉國消滅虢國,便等於親手除去自己面前的一道屏障。

第一次借道已經過分,怎能再有第二次?宮之奇談的,是道路打開之後,虞國還剩下甚麼。虞公卻相信,晉國不會傷害自己。他的理由,是晉國與虞國同宗。

對虞公而言,血緣是一層可以依靠的關係;在宮之奇看來,晉國已經做過的事情,恰好證明血緣不能保證安全。

虢國同樣出自周室。虢國先祖曾為周文王的卿士,在王室立下功勳。晉國如今要消滅的,正是這樣一個同宗之國。

既然虢國也不能因同宗而得到保全,虞國又怎能單憑同宗二字,相信晉國不會動手?宮之奇進一步提到晉國自己的宗族。晉獻公曾誅殺桓叔、莊伯的族人;那些人與晉獻公的血緣,比虞國更近。他們之所以被殺,不是因為血緣突然消失,而是因為他們的存在構成了威脅。

血緣是真的。殺戮也是真的。當權力與生存利益壓到眼前,同宗未必能夠阻止殺戮。虞公於是提出另一層依靠。

他認為自己祭祀所用的祭品豐盛而潔淨,神明必定會庇護虞國。爭論至此,從道路、屏障與宗族,走到了祭場。

宮之奇沒有否定神明,也沒有說祭祀全無作用。他仍然站在虞公所相信的世界裡回答:鬼神並不固定親近某一個人,而是依從有德者。

他引述《周書》:黍稷非馨,明德惟馨。黍稷不是沒有氣味。但宮之奇所說的「馨」,已經不只在祭物本身。

虞公說的是自己奉獻了甚麼;宮之奇問的,卻是他如何治理國家,又如何面對眼前的危險。沒有德行,人民不能和睦;人民不能和睦,神明也不會只因祭品豐盛,便永遠站在祭祀者一方。

隨後,宮之奇把問題推到虞公最不願面對的結果:若晉取虞,而明德以薦馨香,神其吐之乎?

倘若晉國取得虞國,再以明德奉獻馨香,神明難道會拒絕嗎?祭品可以繼續奉上。祭祀也可以繼續舉行。但是,站在祭場上奉獻祭物的人,可以換成另一個國家的統治者。

虞公仍然准許晉國借道。

宮之奇知道,自己的勸諫已經結束。

他帶着族人離開虞國。

《左傳》沒有記下他如何收拾行裝,也沒有記下族人沿哪一條道路出境。傳文留下的,是他離開前對這次出兵的判斷:

虞國等不到這一年的臘祭。

晉國不必再次興兵;就在這一趟行軍之中,虞國便會滅亡。

同年冬天,晉軍滅亡虢國,虢公逃往京師。

宮之奇所說的屏障,消失了。

晉軍回師,途中駐宿虞國。

接着,襲擊發生。

虞國覆亡,虞公與大夫井伯被俘。

晉國沒有再從遠處組織另一支軍隊。滅虢的軍隊在回程之中,便完成了滅虞。

宮之奇的判斷,就在這段回程裡成為結果。

然而,故事並沒有止於虞公被俘。

《左傳》接着記載,晉國修舉虞國原有的祭祀,又把虞國所負擔的職貢歸於周王。

虞國失去了國君,也失去了自主地位;它原來的祭祀與政治義務,卻沒有一併消失。征服者接手的,不只是土地與人民,也包括原有的祭祀秩序。

這使宮之奇最後的反問留下更深的餘響。

虞公曾經相信,只要祭品豐盛潔淨,神明便必定站在自己一方。

但祭物可以由另一個人奉獻,祭祀也可以由新的統治者接續。

晉國在送出馬與玉以前,已經把宮之奇算進計劃;虞公在准許第二次借道時,卻沒有把宮之奇的警告算進後果。

宮之奇留下的,是一連串沒有被採納的勸諫,以及一次帶着族人離去的行動。

而他留在這段歷史中的那個「馨」字,也不再只讓人想到祭物升起的氣味。

它使人不得不回頭再問:

奉獻祭物的人,在祭場之外,究竟做了甚麼?


—— 第二節・上篇完 —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