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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ct
煙火重燃,香塵再起;風過江南,氣滿華堂
一、重建與復興
明代是中國香文化在制度、技藝與社會層面上再度復興與擴展的時期。政治重建、民間繁榮與海上貿易交織,使香文化呈現出前所未有的多樣與動態。朱元璋建國後,以「復興漢人文化」為治國核心。儒、釋、道三教雖地位各異,皆被納入官方文化體系。香事作為禮樂與宗教供養的重要組成,自然受到重視。
宮廷祭祀與朝儀典章中,香被明確規範與編制,重新確立其禮制地位。明初定都南京,後遷北京,政治與文化中心的轉移帶動南北香風互動。
二、宗教與制度
佛教、道教寺院在明代組織更為完備,香供制度與儀軌逐步制度化。寺院設有專職香供、定時焚香禮儀,香爐、香盒、灰床、香杖等器具在建築佈局中具有明確位置。
部分寺院並設香坊,自製香品供內外使用,使香成為宗教生活的核心媒介。